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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入围评审实施细则

时间:2018-06-25   浏览量:5762

1、评审思路

供应商评审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判定供应商能否进入供应体系的重要依据。

技术、采购等各部门充分参于评审,结合供应商历次供货业绩、持续改进能力、质量保证能力等各方面实际情况,以问卷调查、实地考察、业绩评价等方式详细展现供应商的整体面貌。

2、评审流程

供应市场调研分析→潜在供应商筛选→供应商提供评审资料→资质调查→样品确认→现场审验→小批量供货→供应业绩评价(采购部评价→技术部评价→技术质量部经理意见→采购经理意见→总经理意见)(详见《供方业绩评定表》)。

上述流程审批进行完后,最终汇总成《合格供应商评价审定表》,确定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。

3、审核内容

   3.1资质审核内容

(1)供应商的经营状况。主要包括供应商经营的历史、高管信息、注册资本金额、员工人数、主要的客户、财务状况等。

(2)供应商的生产能力。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设备是否先进,生产能力是否已充分利用,厂房的空间距离,以及生产作业的人力是否充足。

(3)技术能力。主要包括供应商的技术是自行开发还是从外引进,有无与国际知名技术开发机构的合作,现有产品或试制品的技术评估,产品的开发周期,技术人员的数量及受教育程度等。

(4)管理制度。主要包括生产流程是否顺畅合理,产出效率如何,物料控制是否电脑化,生产计划是否经常改变,采购作业是否对成本计算提供良好的基础。

(5)质量管理。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、政策,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,有无质量管理制度手册,有无质量保证的作业方案,有无年度质量检验的目标,有无行业权威机构的评鉴等级,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
3.2供货业绩评定内容

(1)供应商供货业绩(产品质量检验情况)。

 (2)质量保证能力。

 (3)持续改进能力。

 (4)技术支持能力。

4、具体步骤

4.1潜在供应商筛选

采购部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供应商的初选。对初选供应商以《供应商资质评审函》《供应商整体状况调查表》等形式进行调查,作为初选的依据。调查结束后经采购部经理同意,由新选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技术参数。

4.2 样品确认

4.2.1采购员根据采购技术文件向初选供应商采购样品,在供应商《送货单》中注明送检样品,由技术部对样品进行检验,并出具《样品检验报告》,报采购部经理、技术质量部经理审批。

4.2.2试制新产品所用物资不再进行样品鉴定和质量体系评价,由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,采购员进行采购。试制产品通过鉴定交付后,按本控制程序进行样品鉴定或体系评价。

4.3现场评审

4.3.1供应商样品符合要求。由采购部供应商管理人员、技术质量部人员对需要审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验。现场核实《供应商调查问卷》《供应商整体状况调查表》《供应商资质评审函》的信息是否真实,依据《供应商现场审核评分表》进行打分,出具《现场评估报告》,并报请采购部经理、技术部经理审核。

4.3.2新选A、B类物资必须对其进行现场考察。

4.4小批量供货

供应商现场审验通过后可纳入小批量供货计划。

4.5供应商入围审批

4.5.1对于资质调查审核、样品确认、现场评价审核(不需现场审核的除外)、小批试用都合格的供应商,供应商管理专员提交《供方业绩评定表》并附相关报告,由采购部、技术质量部、主管副总经理、总经理对其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进行审批。

4.5.2 各单位和部门根据汇总的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《供应商整体状况调查表》、《现场评估报告》、《报检物料检验报告》)做出是否纳入合格供方的判断,同时给出相应的依据,如果评审表格不能完全表述,可另行附文。

4.5.3供应商管理专员结合各方最终汇总的意见,形成评审结果报告,以《合格供方评价审定表》传递,对于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目录,对于未纳入合格供方目录的,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,关注整改进程。

5、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使用

5.1对未纳入目录的供应商,要求限期整改后,可经采购、技术认可后进入合格供方增补名单。

5.2 开发新供应商时应按照新供应商开发入围流程进行。

5.3 所有合格供方均需签订《供货质量保证协议》,《供应商合作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廉洁承诺书》。

5.4 所有合格供方可签订年度框架性协议,如无框架性协议需求,所有订货应签订合同,合同管理悉遵从合同管理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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